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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牛危機公關:如何面對有罪推論?
作者:詹軒 時間:2009-6-3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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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罪推論,原本是法律上的一個專業(yè)術語,意思是先將一個人的行為認定為犯罪,然后圍繞“此人犯了罪”這一定論,搜尋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,通過類推的方式,來追求一個人的刑事責任。說得更通俗一些,就是一個人一旦被懷疑犯罪,除非此人能夠拿出證據,證明自己無罪,否則就是有罪。
無論是在電視劇里,還是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經?梢月牭竭@樣一些話:“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!”、“再不說就多判你幾年!”、“錢退出來就沒事了!”、“不老實交代就把你關起來!”……這些現象都表明了一個事實,就是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,是一個長期受到“有罪推論”思維習慣影響的社會。
通過對近年來眾多危機事件的研究,我們可以發(fā)現,個人、企業(yè)或組織一旦有負面消息出現,便會很快陷入“有罪推論”的輿論困境之中,成為媒體熱炒、網民批判的“眾矢之的”,這幾乎成為了所有危機事件主角的必然遭遇。
此次的紅!翱煽ㄒ颉笔录,也不例外。
根據媒體的報道,在奧地利生產的紅牛飲料,近日在多個地方被檢出含有毒品可卡因。目前,德國已有6個州禁止銷售紅牛飲料,德國政府正考慮全面禁售此飲品;在臺灣銷售的紅牛飲料已被查封并全面下架;香港特區(qū)政府化驗所也檢驗出三款紅牛系列飲料含有可卡因,并且其含量較臺灣高出10倍,特區(qū)政府呼吁商家停售該產品。
盡管紅牛已經緊急發(fā)出聲明,表示中國紅牛產品絕對安全可靠,并且主動請求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全面抽檢,但是,媒體和公眾所搜尋到的一切事實,都被當作了認定國產紅牛有毒的證據,各方輿論基于這些事實所發(fā)出的聲音,正在將國產紅牛一步步推向危機的深淵。
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在包括聲明在內的紅牛對外發(fā)出的所有正式信息中,均缺乏權威第三方證言的支持,這也成為媒體及公眾輿論對紅牛進行有罪推論的最大理由。
根據6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任何食品添加劑目錄外的物質都不能使用,否則就屬于違法。盡管中國紅牛聲稱目前大陸市場上沒有銷售含可卡因的進口產品,國產紅牛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相關規(guī)定,并表示奧地利紅牛公司已將售賣給臺灣地區(qū)的紅牛飲料送檢,未檢出可卡因。但是,這一切聽起來都沒有太大的說服力,更像是自說自話。一方面,是國家質檢總局等國內權威機構的檢驗結果還沒公布,另一方面,奧地利紅牛公司究竟是將產品送到什么檢驗機構、結果是否具備權威性也并未說明,而在紅牛被檢出含可卡因的德國、香港、臺灣等地,并沒有紅牛罪名得以洗清的消息傳來。
另外,在紅牛對外發(fā)出的信息之中,有幾個看起來很刺眼的關鍵信息,“絕對可靠”、“絕不含可卡因”、“絕不含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之外的任何不良物質”,還有就是“不存在下架的可能”。
“絕對”、“不可能”等用語,看起來是斬釘截鐵、不容質疑,實際上是犯了危機公關的大忌。當企業(yè)遇到質量危機的時候,在沒有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證實企業(yè)無罪之前,企業(yè)在聲明中應該避免使用諸如“絕對”等過于極端的詞匯來強調自身的清白,稍微給自己留一些回旋的余地。大家都知道,基本上沒有哪個企業(yè)會主動承認自己的產品有安全問題,像蒙牛那樣即便出了問題也咬死不認的企業(yè),實際上也到處都是,并非中國才有。
對于現在的紅牛來說,有以下兩件事情是必須要做的:
一是耐心地等待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來證實自己的清白。在這個結果出來之前,不要再對外亂發(fā)聲音,目前媒體報道中出現的多個“紅牛相關負責人”的現象,對于口徑的統(tǒng)一沒有任何好處。退一步來說,繼續(xù)把國產紅牛產品的質量安全說得那么絕對,到時候要是應了有罪推論的結果,可真是耳光響亮。
二是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(tài)度,對國產紅牛產品暫時采取下架處理。許多成功的企業(yè)危機公關案例已經證明,以消費者利益為重、以贏取民心為出發(fā)點的危機管理策略,才是讓企業(yè)起死回生、重新贏得市場的不二法門。
詹軒,公關營銷顧問,危機管理專家。全勢戰(zhàn)略公關理論的創(chuàng)立者及實踐者,創(chuàng)建Web2.0時代企業(yè)危機管理八度法則,F為銷售與市場、品牌觀察、公關世界等多家品牌營銷公關類媒體專欄作家及特約撰稿人,歡迎業(yè)界人士交流。Email:adtops@163.com。